“小公民”教育——培养优良的小公民道德素养
我校曾是广西首家“红领巾消防警校”和柳州市柳南区唯一的一所“少年交警学校”。学校利用共建单位教育资源,对学生实施教育和影响,红领巾消防警校的活动多次在媒体上报道,成为学校的特色。在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,我校巩固“消防警校”、“传统美德教育”等德育成果,在之基础上,结合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精神,向“小公民教育”的方向延伸和拓展。旨在通过全方位、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教育和影响,促进学生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,培养学生优良的“小公民”道德素养。其中,尤其注重责任教育,因为责任感是公民优良素质集中体现。我们欲通过课内渗透,课外延伸及社区活动让学生自我发现、自我发挥、自我发展。